为鼓励大家为学校发展多做贡献,特设立学校发展“特别贡献奖”。请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于6月底之前提交申报书。
1.在学校阶段性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特别贡献的;
2.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被省级及以上媒体专题报道或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在社会上产生重要积极影响的;
3.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通过个人或部门、单位主观努力,开拓思路和渠道,给学校争取额外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工作职责外,为了学校发展和荣誉,通过个人或部门、单位努力,为学校争得办学资源和经济利益,对学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