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奋发图强,锐意进取,全面发展。
1、参评范围及条件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中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前10%,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平均学习成绩不低于85分;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含1篇)齐鲁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被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完成1份被采用(引用)的工程技术研究报告;
(3)在校外联合培养基地或合作培养单位表现突出,受到表彰者;
(4)通过省级鉴定(验收)项目的前五位完成人员;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奖励;
(6)在其他方面取得特殊成绩。
2、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30,轻工学部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布置工作;
(2)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下午,研究生递交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等)到年级负责老师处;
(3)2015年10月12日下午3:30前,学院进行评审工作,并把“推荐结果报表”报到学部;
(4)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召开轻工学部评审委员会会议(由轻工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党委书记、副书记组成),对参评名额进行推荐、对确定名额进行审查;
(5)2015年10月13日下午2:00,在轻工学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校学生处。
请符合条件的各位研究生尽快填表,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