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要求,进一步推动鲁台交流合作,扩大民间往来,促进两岸融合,现将2015年对台交流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报2014年优秀对台交流项目
1、参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影响大、效果好、特色鲜明的对台交流活动。
2、提报材料:
(1)《2014年优秀对台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1),重点填写活动项目的基本情况、重要成果、突出特点、主要做法、推荐理由等内容。
(2)参加活动的台湾人员名单、交流项目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新闻媒体对该项活动的报道及台湾人士参加活动后的体会和感想等材料。
3、提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5日(本周四)前。
二、 提报2015年对台交流项目规划
1、 交流活动主题:“鲁台大交流,两岸一家亲”
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齐鲁特色文化,注重创新活动模式和内容,开展如孔子文化、民俗文化、黑陶文化、齐鲁风两岸情大学生互动等文化教育交流活动,更加贴近民众,交流领域更广泛。
2、提报材料:《2015年对台交流项目规划表》(附件2)
3、提报时间:2015年1月15日(周四)前。
三、规划2014山东台湾周活动
1、按照鲁台发【2014】21号《关于转发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台交流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认真规划下一年度对台交流计划。
2、提报材料:
《2014年度应邀赴台交流计划表》(附件3),要求重点填写赴台任务,务必做到“因事定人,人事相符”,严禁安排考察性、照顾性访问。为保证对台工作持续开展,赴台交流项目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与因公临时出国区别对待,不纳入因公临时出国管理限量。
3、提报时间:2014年12月25日(本周四)前。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邮箱:gangaotai@hotmail.com,并将纸质版报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地点:办公楼430
电话:0531-8963101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